省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人员更换社会保障卡工作方案

返回首页 发布时间:2016/12/06 12:15:39 分类:工作动态 已经阅读

按照《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跨省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05号)和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 〔2012〕38号)的文件精神,落实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新要求,省人社厅近期将为省直参保人员更换全国通用的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吉林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二、申领范围

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申领方式

各参保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参保人员按省人社厅要求进行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办理工作。

四、申领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11月28日-11月29日)

由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组织省直参保单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厅信息管理中心讲解表格填写及信息采集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二)数据采集阶段(2016年11月30日-12月15日)

1.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在12月10日前到省人社厅信息管理中心领取各单位参保人员《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电子信息,并按省人社厅统一安排,进行经办人员姓名、通讯联络方式及本单位基本户开户银行登记。

2.各单位要将《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电子信息打印成纸质表格,然后组织本单位申领人认真填写并确认《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纸质)上的人员信息,申领人填写完《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纸质)后,须本人确认信息并签字。

3.持卡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后,由各单位具体负责同志统一收集信息上报。单位统一填写《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电子版)和《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汇总表》(纸质),《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汇总表》(纸质)需加盖单位公章。填报表格中联名银行的选择原则上以本单位基本户开户银行为准,不得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数据采集工作中,社会保障卡联名银行选择发生冲突,否则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数据采集中选定的联名银行为准。各单位上报申领人签字确认的《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纸质)要统一封存放到档案袋内上交,表格要按单位人员数量以阿拉伯数字在表格右上角统一排序,本单位人员排序序号不得重复,并包含单位全部人员。序号要与各单位填写的《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汇总表》(纸质)上的人员序号一致。每个档案袋内表格不得超过100份,超过100人的单位,按每个档案袋100人的标准封装。不足100人的单位可封装到一个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要粘贴《装袋基本信息表》,以便档案的收验及存储管理。

(三)数据上报阶段(2016年12月16日-12月26日)

各单位上报材料包括三项内容:一是申领人签字确认的《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纸质,按要求用档案袋封装);二是《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电子版,U盘统一上传);三是《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汇总表》(纸质,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数据整理完毕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自行上报至省厅信息管理中心,(地址为金业大厦A座6楼601室,联系人:崔英 联系电话:0431-88690867,周家娣 联系电话:0431-88690873)因数据上交时间比较集中,各单位可提前拨打联系电话预约档案收验时间。

(四)数据整理阶段(2016年12月27日-12月31日)

省人社厅信息管理中心组织社会保障卡的联名银行,按照社会保障卡数据管理要求,对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比对和处理,最终将合格数据上传至吉林省社会保障卡卡管系统,不合格数据返回各单位,由单位按申领步骤重新上报。

(五)社会保障卡制卡阶段(2017年1月1日-1月15日)

对已审验合格的数据省人社厅信息管理中心按各单位选定的联名银行组织预开户,安排卡厂组织社会保障卡的生产。

(六)社会保障卡发行阶段(2017年1月16日-2月28日)

已制作完毕的社会保障卡交省医保局统一组织发放并指导持卡人做好金融账户的激活。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持卡人必须亲自持卡到联名银行激活才能启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

(七)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2017年3月-)

2017年3月开始正式启用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卡换发工作,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做好宣传,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本次更换社会保障卡免费,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具有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开卡费、年费等各种金融优惠政策。

(二)各单位新申领的社会保障卡的人员须到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jlsi.gov.cn )或社会保障卡网站(网址http://ssc.jl.jl.gov.cn)下载《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按照申领步骤的要求,填写《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申领办理社会保障卡,首次申领免费。

(三)近期全国社会保障卡异地跨省就医必须以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作为结算凭证,原医保卡已不能跨省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障卡换发时限采集和上报数据,防止影响持卡人就医结算及使用。

(四)在换卡工作中,请及时关注省直单位社保卡交流群或“吉林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实时发布的动态服务信息,也可随时与省医保局、省人社厅信息管理中心联系,或拨打12333进行咨询。

附件:1.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

2.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汇总表

3.装袋基本信息表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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