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发布时间:2010/03/18 15:08:24 分类:职能职责 已经阅读次
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工作,其职责是: (一)、全面领导和负责本部门工作; (二)、负责离休、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离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 (三)、发挥离退休人员作用,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四)、协助离退休党总支书记做好党的建设和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工作,其职责是:
(一)、全面领导和负责本部门工作;
(二)、负责离休、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离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
(三)、发挥离退休人员作用,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四)、协助离退休党总支书记做好党的建设和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邮编 1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