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仓库)管理制度

返回首页 发布时间:2010/03/18 14:35:09 分类:规章制度 已经阅读

仓库是部门保管(备品)物品的场所,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库内物品未经处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使用、出租、出借。

仓库设立物品登记簿,出入库物品时应对物品的采购人、领取物品人、领取数量、时间,批准人进行登记。

仓库保管员不得违反程序擅自出库物品。

仓库保管员应对仓库内物品了如指掌,心中有数。

仓库物品应分类保管、摆放整齐、定期排风、消毒,防止发霉、鼠咬,

一旦发生丢失、损坏现象,仓库保管员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处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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