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岗位责任制

返回首页 发布时间:2010/03/18 14:51:07 分类:规章制度 已经阅读

为了更好地贯彻学校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落实好本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年度的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和学校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学校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规定。

二、制定本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制,由主持工作的副处长对此工作负全责,各岗位、部位设专门的岗位、部门责任人,各负其则。

三、严密注意“法轮功”新动向,教育和警示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与“法轮功”彻底决裂。

四、及时准确了解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动态,注意搞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注意作好调解,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保持学校稳定。

五、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防止发生违法乱纪行为和触犯法律事件。

六、注意搞好本部门的治安、防火工作,制定严密的规章制度,设立治安、防火岗位责任人,消除隐患,落实责任。

七、注意深入调查研究,保持信息畅通,发现不利于政治稳定、不利于社会稳定、不利于团结和学校建设发展等问题,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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