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检查制度

返回首页 发布时间:2010/03/18 10:42:52 分类:规章制度 已经阅读

为了保证活动室的防火安全、设备完好、环境整洁,特制定本规定。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1、活动室的防火、防盗、安全措施是否绝对可靠;

2、用水用电设施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健身器材、体育器械等其它娱乐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4、物品是否摆放有序、整齐,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达标;

5、花草鱼木的养殖、养护是否完好;

6、管理员对职责、制度、措施、标准是否了解,对器材、器械、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是否熟悉,有无工作计划;

7、活动室的其它情况。

二、检查时间及相关规定:

原则上每周检查一次,周末前进行,由生活服务科科长和有关人员组织实施。每次检查要做好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一时解决有困难或重、特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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