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办理办法(暂行)

返回首页 发布时间:2010/03/18 14:11:25 分类:规章制度 已经阅读

根据中央关于丧事简办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特制订本办法(暂行)。

一、治丧原则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丧事从简的原则,只搞遗体告别仪式,不开追悼会,遗体一律实行火化,提倡移风易俗,提倡免送礼金、挽障,提倡捐献器官或遗体。逝者生前有丧事简办遗嘱的,按逝者遗愿办理。

二、治丧组织

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的治丧事宜以家属为主,离退休工作处和逝者生前所在单位、部门协助办理。

三、具体办法:

接到职工病故的消息后,做如下工作:

1、通知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

2、组织校属有关部门看望家属,送花圈;

3、确定遗体告别的时间;

4、出讣告,通知有关部门参加遗体告别会;

5、派治丧用车;

6、安排向遗体告别。

四、治丧人员组成

1、逝者为原校级领导, 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老干部,离休老干部,全国、省人大代表,全国、省政协委员,正高级职称,处级干部等国家、省、市知名人士。

治丧人员组成:党委书记、院长或学校有关领导,党(院办),人事处,组织部,统战部,后勤处,校工会,离退休前所在单位、部门,离退休工作处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

2、逝者为副教授以下职称、科级以下干部、教师、工人等其他人员。

治丧人员组成:学校有关领导,党办(院办),人事处,组织部,统战部,后勤处,校工会、离退休前所在单位、部门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或代表,离退休工作处负责人。

五、治丧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l、发讣告

由离退休工作处在校园网、活动室和有关场所发布讣告;原校级领导, 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老干部,由离退休工作处根据有关规定,在相关媒体发布讣告,撰写生平。

2、送花圈

由离退休工作处代表学校送花圈或花篮;逝者生前所在单位、部门,学校有关单位、部门,代表所在单位、部门送花圈或花篮。

3、撰写生平

逝者生平由离退休工作处和有关单位、部门组织撰写,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组织部审查。

六、治丧费用

l、丧葬费和抚恤金

教职工逝世后的丧事费和抚恤金由人事处按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家属,学校不再承担相关费用。丧葬费和抚恤金由逝者家属自行支付。

2、丧事用车

丧事用车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联系,车队派车,原则上保证一辆小车办理丧事手续,一辆大客车或一辆面包车(根据具体情况)送殡,费用由学校负责。

七、告别仪式程序

主持人:

1、向×××同志告别仪式开始。

2、介绍参加告别仪式的领导、来宾、生前好友、同事等。

3、奏哀乐,默哀三分钟。

4、向×××同志遗体告别:

①三鞠躬

②绕遗体一周

③与亲属握手慰问

5、告别仪式结束。

八、后事处理:

通知家属报销医药费,缴纳医保卡和死亡证明复印件;通知家属到人事处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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