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廉洁自律,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切实转变作风,防止“四风”反弹,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通知如下:
一、明确纪律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节日礼品;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敛财以及各种变相的违规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以严肃的问责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履行监督责任。学校纪委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严防死守,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吉林建筑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